1、招标概况:
山东海事局文登海事工作趸船建造项目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交规划函〔2016〕385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事局(招标人)委托就山东海事局文登海事工作趸船建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述和招标范围:
2.1船舶用途、航区及船型:
本项目船舶总长45米,型宽约10米,型深2.5米,设计吃水1米,主甲板上设二层甲板室,甲板室内设有办公设施。主甲板以下设有设备舱、空舱以及储物舱。本趸船作为浮码头常年靠泊在码头上,故不设推进系统,其用电设备电源来自岸电。用途、航区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招标范围:
包号 货物描述 数量 *交船期 交船地点 备注
01包 山东海事局文登海事工作趸船 1艘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 山东文登海事码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投标人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船坞、设备和人员;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含);
3.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三年亏损。近三年(2014至2016年)年均船舶建造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叁仟万元(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3.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至今)内曾承建过至少3艘与本次标的船舶同类型或优于的船舶(同类型指在船型和使用功能上与本次招标标的船舶相似),且没有质量和违约责任事故的(须提供建造合同、交船议定书和用户评价证明);
3.5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进一步查阅招标信息。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起止时间:
有兴趣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