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村保障房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里村保障房周边道路工程 已由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投资[2017]184号 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该工程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北起育德街,南至东里路,长约341米,其中,东风大道全长约244米,宽26米,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东里路全长约97米,宽24米,为城市支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项目估算总投资: 1492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费约726万元
总工期:127日历天
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管线、道路消防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里村保障房周边道路工程;标段编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里村保障房周边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里村保障房周边道路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里村保障房周边道路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 月20 日8时30分 至
2017年6 月26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
http://zyjy.jiangmen.gov.cn/。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
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
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6 月20 日8时30分 至
2017年6 月26 日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7年 7月10 日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6 月30 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7年6 月25 日 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6 月30 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2017年7月10 日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年7 月10日9时30分
投标人近
/ 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
/ 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1)投标人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时登记的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三者须一致。 (2)招标公告内容补充说明如下:本次招标建安费约726万元;(3)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中提出疑问。(4)投标文件内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经理此前(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
8.招标公告内容以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为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