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至2019年度被装物资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至2019年度被装物资运输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至2019年度被装物资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7-FS43-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响应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供应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