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采购医用设备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24-1700D62N2032)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采购医用设备及配套服务(委托协议:ZB17D0041)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标的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五个工作日。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的名称、服务期、简要技术要求或者的性质
序号 标的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1 (南院区)专家介绍液晶屏 9台 人民币80.6万元
2 (博济特诊)专家简介液晶屏 9台
3 (急诊)宣传、专家介绍液晶屏 6台
4 网络多媒体数字标牌(广告机) 2台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4、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自2014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自2014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1楼购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开标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