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修改信息:
于2017年06月16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市支队2017年反恐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1701Y02N134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第5页中原文:
付款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65%。
(3)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支付。
更改为:
付款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75 %。
(3)余下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支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武警清远市支队
联系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先生
联系特此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0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