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长庆油田公司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集中采购(定商定价)
项目编号 2017-0200551-CPMC-0004180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5.服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3、2014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4、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至少有硫化氢气体分析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国家级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至少有可燃气体探测仪、硫化氢气体探测仪、氧气探测仪、一氧化碳气体探测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须取得CCCF消防认证(原件提供至评标现场)。 2.5、本次招标标的物仅限中国境内生产制造产品, 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