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三次工程及服务项目授权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各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批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三次工程及服务项目授权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
2.2 项目地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2.3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2.4 工期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2.5 质量要求: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施工、监理项目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1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 施工项目项目经理要求:
应答人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相关资质的;其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不做要求。
3.2.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的总监或总监代表工作经验,65岁以下。
3.2.4 服务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3.3信誉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违反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
3.3.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应答的。
4.联合体应答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专用资格另规定的,以采购需求一览表要求为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应答人委托代理人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