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蒸汽计量比对与流量分配实验装置项目供汽及其运行服务
项目编号 2017-0200772-XJYT-0016834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蒸汽计量比对与流量分配实验装置项目供汽及其运行服务。 2、服务地点:红浅四2区1号供热站内。 3、服务方式:技术人员现场服务。 4、项目技术要求: (1)提供有资质的技术服务人员,按照安全及技术要求,在保证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的基础上完成供汽任务。 (2)依据甲方提供的参数,水量(注汽量)控制在额定范围内运行,注汽速度控制在甲方实验要求范围内,保证达到实验要求。 (3)严格遵守实验装置运行操作卡要求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按实验所需规定按时点、停炉,保证实验装置安全、平稳、正常运行。 5、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6、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已下达,资金来源已落实。 7、支付方式:项目待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据实结算。
1、提供实验用所需的高压蒸汽。实验工作压力:3-8Mpa,蒸汽干度50%-80% ,供汽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负责蒸汽计量比对与流量分配实验装置试验运行前的仪表安全检查和运行中阀门的调节。3、承担实验装置的仪表拆、装。4、负责实验运行期间的配合服务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且准入范围要满足本项目需求;具有经工商部门2015年年检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及以上。 2、为此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汽、运行服务上岗操作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按照项目方的注汽技术服务要求,在保证设备、设施及操作人员安全的基础上完成好供汽任务。 3、投标人要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以自有人员及设备参与投标,施工队伍的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技术服务须满足项目需求(设备使用年限要求不超过四年),不允许存在转包现象。 4、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认证范围:油田注汽托管运行及注汽服务)。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