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第三热电厂2017-2018年度运行班车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0709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CWEME-1707JL-2J001
项目所属行业:汽车租赁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招标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所属地区:吉林省
一、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1、: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2017-2018年度运行班车租赁
2、工程规模:根据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车辆配置实际情况租赁接送运行人员上、下班的运行班车2台。
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台具有空调系统,安装GPS定位系统,参加保险座位不低于25座的客车,租赁车辆需具有国家规定的营运许可证。本项目还需投标人提供运行车辆司机,司机需要具有相应车辆对应的驾驶证,取得驾驶相应及以上车辆资格年限不低于5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内容。
5、工期:租赁期限为一年,从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为止。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满足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符合招标条件的经营许可范围,汽车租赁或相近营业范围;
(2)近三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并提供详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