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施工 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改投资【2016】5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施工
2、招标编号:永明(QH)2017025
3、建设地点:海东工业园区内
4、建设内容及规模: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固体废弃物处置场设计填埋库容满足7年以上垃圾填埋要求,最终设计总库容不小于110万方。
5、计划工期:2017年7月14至2017年12月31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
7、质量目标: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执业证书、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介绍信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