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白沙县交通扶贫县道改造工程项目X540芙蓉田至水头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审批﹝2017﹞2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
2.2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为旧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X540与G225海榆西线交叉口,途径甫村、头峰村、光村,终点位于富克镇红岭农场,与现状县道X506相交,全长11.172km。现状路基7.5m,路面宽6.5m,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后,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车速为30km/h,路基宽仍为7.5m,路面仍为6.5m,双向车道,仍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1座1X8m圬工拱桥,重建1座1X13m预应力空心板桥。全线共设涵洞22道,其中,接长利用14道,拆除重建8道。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交叉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项目初勘、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技术规范、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道桥(或路桥)类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以上资格,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以牵头人业绩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求: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