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兴文分公司蔡家坳烟点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2-177FE679SCB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兴文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兴文分公司蔡家坳烟点改建工程已由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兴文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兴文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蔡家坳先峰乡新界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兴文分公司蔡家坳烟点改建工程,
2.3计划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后附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投标人应满足宜府函﹝2016﹞128号、宜公管办﹝2016﹞8号文要求:一是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一律按招标投标法和比选办法相关规定,在宜宾市本地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中确定中标人。二是各级政府投资项目除桥梁、隧道、钢结构等特殊施工要求外,不再设置施工业绩条件。)资质
(八)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九)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施工员、安全员具备有效上岗证且隶属于本单位);
(十)投标申请人的设备、资金(财务状况及资金要求:2014年-2016年度经营状况无亏损)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施工能力。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一)时间: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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