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BTF17216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石家庄市三环路养护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石家庄市政府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三环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排水管道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三环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西三环辅道、东三环辅道、翠屏路、殡仪馆路及青银连接线的排水管道工程。
(1)西三环辅道管道总长度38275.05m,其中雨水管道26270.79m,污水管道12004.26m;
(2)东三环辅道管道总长度34581.67m,其中雨水管道19772.72m,污水管道14808.95m;
(3)翠屏路管道总长度5798m,其中雨水管道4121.5m,污水管道1676.5m。
(4)殡仪馆路雨水管道总长度1550.84m。
(5)青银连接线管道总长度8995.82m,其中雨水管道6102.62m,污水管道2893.2m。
2.3养护期:养护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西三环辅道、东三环辅道、翠屏路、殡仪馆路及青银连接线的排水管道养护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近五年(2012年06月01日至今)至少成功累计完成50KM排水管道养护(或施工),且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养护能力。
3.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的通知”(冀检联[2015]5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6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9 日至2017年 6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