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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联通校园迎新接新生车辆租赁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2017年武汉联通校园迎新接新生车辆租赁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

 1.招标条件

2017年武汉联通校园迎新接新生车辆租赁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HBXT2017-13099;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17年校园迎新接新生车辆租赁项目招标。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贰个月(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内,在2017年迎新期间租用客运空调大巴,从三个火车站(武汉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运送合作院校学生到各高校。
2.3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客运空调大巴(车型:金龙、宇通等)进行一趟新生接送工作(往返计为一次),按双方约定的目的地与出发地的每趟单价进行计算。
2.6采购预算:150.1万元(含税),135.23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1%,本项目为框架标,按实际使用趟次来结算。
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高于100万元人民币(含);注:凡注册资金为外币币种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2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接车、包车、车辆租赁、通勤服务等任意其一相关经营范围。
3.3 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即2015-2016年)车辆租赁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关键条款复印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潜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核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6月20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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