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DC2017G082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工程虎林至鸡西段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17】138号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鸡西市财政预算项目资金)。招标人为鸡西市交通局公路收费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工程虎林至鸡西段招标
2.2项目地点:虎林至鸡西段
2.3采购内容:共设6条ETC专用车道。其中,在机场匝道收费站、城子河匝道收费站和团结匝道收费站各设置1入1出ETC专用车道。
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一级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2) 同时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两份类似业绩,完成的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为准。有效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以上四者缺一不可。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建造师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 年6月19日至 2017 年6月23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