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直流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2017-06-20
招标公告编号:KJGSZBGG-2017-020-03号
1. 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
2.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 单位 |
招标 文件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主要内容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元) |
3 |
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KJGSZBWJ-2017-020-03 |
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直流系统改造工程 |
本工程包括5号机组直流系统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配合改造后性能验收试验、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
1000 |
注:具体工作内容、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下述条件自愿参加投标。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1.2 经营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2年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及以上级别的质量、安全事故;
3.1.4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6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7 除专项要求中有特殊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3 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直流系统改造工程标段
3.2.3.1 必需同时是蓄电池和直流电源充电柜设备生产厂家,近5年内具有2项以上(含2项)电力系统直流系统(必须含蓄电池和直流电源充电柜)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无业绩合同复印件视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3.2.3.2 施工允许分包,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无业绩合同复印件视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信息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1 获取时间和地点
4.1.1 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27日。
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