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建项目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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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茂南区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建项目 批复文号茂国土资复[2016]130号批复单位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招标人茂名市茂
项目名称 |
茂南区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建项目 |
批复文号 |
茂国土资复[2016]130号 |
批复单位 |
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 |
招标人 |
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土地整理中心 |
项目所在地区 |
茂名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茂南区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茂南区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建项目 已由 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 以 茂国土资复[2016]130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布于茂南区金塘镇、鳌头镇、公馆镇和袂花镇辖区内6个村委会,通过改善水利和防洪条件,建设约3740亩高标准农田,工程内容包括整修农渠、护坡、沟渠过板、涵管及田间路等,工程招标控制价5339776.41元,标段划分定为一个施工合同,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且通过终审。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投标人在中标后28天之内完成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2 拟委派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委派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同时具有C类证书)、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须持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另须提供在广东省水利厅录入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的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最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2年内,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由检察-院出具。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须知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至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并要求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派出人员准时出席开标会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建设报》同时发布。
6.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茂南开发区站南路人社局培训综合大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0668-3335300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迎宾路135号10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0668-2862738
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
城乡建设局土地整理中心
2017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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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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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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