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西县塔头镇卫生院新建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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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揭西县塔头镇卫生院新建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揭西发改投[2017]18号和揭西招标[2017]9号批复单位揭西县发展和改
项目名称 |
揭西县塔头镇卫生院新建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 |
批复文号 |
揭西发改投[2017]18号和揭西招标[2017]9号 |
批复单位 |
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揭西县塔头镇卫生院 |
项目所在地区 |
揭阳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揭西县塔头镇卫生院新建住院综合大楼工程已由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揭西发改投[2017]18号和揭西招标[2017]9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375万元,资金来源为除财政补助资金外,缺口资金通过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揭西县塔头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揭西县塔头镇卫生院内。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一栋3层住院综合大楼,占地面积约500㎡,建筑面积约15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工程招标控制价3734838.18元;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外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3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前一天到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6月28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地址: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提供复印件(除要求提供原件外),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本项不需提供);(4)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身份证;(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近三年);(6)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
2017年6月21日 |
相关附件 | 附件.pdf |
发布人 |
江工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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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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