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县2017年(二期)加田河治理工程及连山县2018年吉田河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山县2017年(二期)加田河治理工程,及连山县2018年吉田河治理工程已被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粤水建管〔2017〕18号、粤水建管〔2017〕19号),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及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连山县2017年(二期)加田河治理工程及连山县2018年吉田河治理工程,工程规划投资约为7750万元。共治理河道38km,新建堤防1.6km,加固堤防5.2km,护岸70km,河道清淤38km。 具体工程范围以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
2.2计划工期:加田河治理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按要求送审,吉田河治理工程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按要求送审;施工工期: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
2.3 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即按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以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3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职称或以上(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派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下同)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每人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报名的则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于2017年
6月
21日~
6月
27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5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各成员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各成员须授权同一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成员)复印件,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相关证书复印件;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可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
下载);⑥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联合体各成员须共同盖章)。
4.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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