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MD2017-158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小清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驻发改城镇[2015]4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五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小清河片区,古吕路-古槐路(东岸),长度约1153米,宽度约623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河岸景观、绿化、电气、给排水、土方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2.3、质量要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每标段要求工期:施工期100日历天、养护期24个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有效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已在本项目1、2、3、4、6、7、8标段中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8:30-12:00,15:00-18: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