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投标人应具有3年以上日处理矿石量5万吨金属矿山劳务外包服务经验,并具有经营选矿设备运行维护、产品与物资装卸搬运、保洁服务相关的企业资质。
(二)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矿山企业劳务服务员工队伍。具体选矿设备台套、物资搬运数量、现场卫生保洁区域以及相应的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企业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四)投标人能够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为劳务外包人员办理工伤申报和理赔事宜。投标人近三年发生工伤事故3起以下(含3起),且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最高级别为八级。
(五)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资格审查,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铁力市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8:00——2017年6月26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