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的江阴市祝塘镇2017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二批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改建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本次改造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村庄现状情况,对百丈里、周家村、杨家河头、桥头村、马家村、龚家村、九思村、刘家村、周家坝、江溪桥十个自然村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总服务户数575户,污水管、检查井、化粪池及隔油池改造,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300。其中HDPE双壁波纹管DN315管3298米,HDPE双壁波纹管DN225管6152米,UPVC管DN160管2955米,UPVC管DN75管2955米,成品玻璃钢化粪池593座;成品塑料检查井1882座。村内通车的水泥砼路修复采用15cm碎石找平层,15cm厚C30混凝土砼;村内房前屋后等非通车的水泥砼场地修复采用10cm碎石找平层,10cm厚C25混凝土砼。市政道路修复时,水泥砼路面采用22cm厚C30混凝土砼;沥青路面采用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投资额约 88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市政工程)。
3、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 或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证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