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大疏港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惠大疏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惠大疏港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2009﹞48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州惠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惠州惠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竣工决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长湖,与广惠高速公路连接,由北向南先后下穿潮莞高速、深汕高速,终点于大亚湾开发区水厂西侧与惠深沿海高速公路相接,总长54.88Km,其中惠澳大道升级改造段长约33.44Km,新建路段约21.44Km。主线路基宽33.5m,按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全线共设计特大桥1座、大桥5座,互通立交9处。本项目共涉及15个施工合同段,其中路基9个、路面标1个(包括东江特大桥)、交安标1个、机电标1个、房建标1个、绿化标1个、桥梁支座、伸缩缝采购及安装1个,以及后续增加并纳入本项目建设成本的工程。在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编号“S23”。项目于2015年12月建成通车。
2.1.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惠大疏港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
业务内容: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印发的《广东省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管理指南》规定,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决算文件编制稿(工作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甲组文件、调整乙组文件和乙组文件的错误修改以及基础资料的汇总整理等)。配合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及审计单位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审查、审计、核备的全部工作。
2.1.3 服务期
竣工决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业主委托的全部工作直至行业主管及上级部门审核、审计通过为止。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必须一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近三年关于“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可向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检察机关提出申请)。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电子版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自行
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电子文件(扫描件除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书面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