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运动场周边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东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建设地点:丹东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校内。
2.2招标控制价为950,150.33元
2.3招标范围:主席台、不锈钢旗杆、跳远场地、跳高场地、铅球场地、塑胶运动场外防护网、铺设步道方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体育场地施工内容及能力,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企业近四年(2013.01.01-2016.12.31)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16:3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