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北江文化活动中心配电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三发统资[2015]1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北江文化活动中心配电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建设一路1号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北江文化活动中心配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配电房新装高压柜7台、低压柜11台,新装800KVA干式变压器2台,新敷设高压电缆74m,电器调试、开挖高、低压电缆沟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637127.33元(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48290.57元、暂列金额¥11279.58元)。
2.3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材料、试件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实际合格工程量50%,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实际合格工程量90%,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工程支付至合同总结算价的95%;
4)余下的工程款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一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备注: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280199。
5.2 报名时间:
2017年
06 月
22 日
12 时
00 分起至
2017年
06 月
29 日
12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担保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楼)。
7.37.3 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2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加盖公章)携带到场,开标环节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是否相符,最终以开标当日以投标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