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缆及配电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0
开标时间:2017-06-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5万元
本比选项目为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缆及配电柜设备采购项目、比选编号: ZYJLYG170602WK1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缆及配电柜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内容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缆及配电柜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内容包括UPS配电电缆、UPS配电柜、动环监控及其配套产品的采购。预计采购金额34.6万元(含税),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
1.2.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连云港市【含县市】。
1.2.3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注册资金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内容。参选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货物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5.1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5.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5.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5.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5.5参选人或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
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5.6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
离职不满三年的)。
2.6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6.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6月20日至 2017 年 6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