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山东省总队医院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
3.项目内容:采购人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律师事务所,对武警山东省总队医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报价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在济南市城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律师团队。
3.拟派法律顾问受聘于供应商,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且连续执业5年以上(截止到报名时间)。
4.拟派法律顾问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其他2家国有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或区级以上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
5.拟派法律顾问擅长领域为公司法、合同法,熟悉部队法律业务、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
6.拟派法律顾问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专业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都较强(需在投标书中提供能够证明擅长领域和业务能力的证明,例如:著作、案例等业绩资料)。
7.拟派法律顾问执业道德良好,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20日-2017年6月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