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武警上海市总队的委托,对武警上海市总队机关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机动车辆保险:共计85辆,按每台车辆分别报价,报价应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不计免赔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不计免赔险等所有费用。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经营范围包含车辆保险等相关内容;
(4)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供应商需为国营大型保险公司。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不含周末)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