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佛山市禅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的委托,拟对 区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光纤租用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1706-8617-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光纤租用
序号 项目内容
01 区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光纤租用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该资质的单位(或其下属单位)签订了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与具有前述资质的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已签有光纤线路租赁意向书的复印件。
3、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6 月19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6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