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本次招标聘请中介机构开展闲置资产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的招商活动,旨在通过招标聘请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为济钢集团及权属子公司进行招商引资(含第三方战略投资)、合作开发闲置资产和土地。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程序的设定、谈判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竞争性谈判标底的确定等,均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欢迎符合本次招标公告要求、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济钢温泉度假村、章丘工业园厂房和土地、济钢“四新”产业园等项目的招商引资服务。
(三)招商服务期限
中标中介机构服务期限二年。
(四)评标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标法,主要评价投标单位的经营资质、经营业绩、工作方案、取费标准四项内容,最低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五)费用支付
中标方招商、引资服务费用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闲置资产招商引资金额或租赁收入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此价格为包干价,无预付款,中标单位服务期间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招标人不再承担。招商引资完成,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四、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
2、具备管理、投资咨询,产权经纪等相关业务资质;
3、具有丰富的招商引资、资产处置工作经验,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能力;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等内部管理制度;
5、执业人员无不良记录,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公告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6日(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6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