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随县新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其苏湾村易地搬迁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苏湾村易地搬迁产业扶贫资金项目
二、 采购内容:清单内容;质量要求:合格
三、 供应商条件:
3.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合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安装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应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机电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必须提供供货产品的CE、TUV、ISO9001认证证书及310W晶体硅光伏组件检验报告。
3.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7投标人在本辖区内应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合证),以满足售后服务需求。
3.8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出具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