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市青白江区彭家珍大将军专祠纪念馆(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青白江区彭家珍大将军专祠纪念馆及彭家珍衣冠墓园绿化管护服务及保洁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JCZC-2017004
二、项目名称:青白江区彭家珍大将军专祠纪念馆及彭家珍衣冠墓园绿化管护服务及保洁服务
三、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应具备营业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管护;
(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及交纳保证金
1.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20 至2017年 6 月 22 每日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