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HDX-17ZB-037
一、招标条件:
本由果发改(2014)2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达日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达日县吉迈镇生活垃圾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达日县吉迈镇
2.3、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2.4、计划工期:2017年08月01日至2017年12月0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