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ZB201706C13 项目编号:20170615Z0526
一.招标条件
本 吉林市丰满区教育局农村教师通勤车服务项目 已由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吉林市丰满区教育局 ,采购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接送教师通勤车服务。通勤车数量为2台50座、4台54座及以上空调客车。接送学校为: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中心小学校、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联合小学、吉林市丰满经开区实验学校、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中心校、吉林市丰满区旺起镇中心小学校、吉林市第19中学、吉林市丰满区石井九年制实验学校、吉林市丰满区育滨学校、吉林市丰满区第二小学校、吉林市第27中学、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兴家小学校、吉林市第26中学。
2、招标范围:教师通勤接送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各相关学校(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1、投标人拟提供的教师通勤车辆须为出厂2年以内年检合格,检验手续齐全的车辆,具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检验报告。
12、拟提供服务的车辆需具有完善的车辆商业保险范围,其中承运人险每座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
13、拟派出的车辆驾驶人员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证(A1)资格并提供由交管部门出具的3年无事故证明。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16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