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葛坡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FCCG2017工字121号
建设地点: 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
建设规模:葛坡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为修复渠道、道路硬化及路灯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约657万元
要求工期:A标段120 日历天,B标段120 日历天,C标段120日历天,D标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修复渠道、道路硬化及路灯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葛坡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葛坡镇第一标段)、葛坡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葛坡镇第二标段)、葛坡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葛坡镇第三标段)、葛坡镇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葛坡镇第四标段)。
备注: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标段同时开标,投标人可同时投四个标段,且同一投标人在具备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施工能力时,可成为四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四个标段的相关人员配备不能重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