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富川瑶族自治县南环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投资【2017】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南环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FCCG2017服字71号
建设地点:富川县城内
建设规模:富川县南环路总长度约3160m,道路红线宽度36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38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370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规模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监理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月 19 日至2017 年 6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