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银川滨河新区黄河外滩景区建设项目(省道203旅游大道改造提升)智能交通设施工程已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16]60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滨河新区;
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交叉口信号灯、电子警-察、违停自动记录系统和制高点监控系
统工程,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本项目施工,二标段为本项目
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从业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级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以具有安防工程从业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3.2监理标段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级监理资质[外省投标单位须为甲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9时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