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2017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第二批)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7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贵阳市财政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贵阳市财政: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交货地点及供货周期
2.1 招标范围: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所需的不锈钢制品、防洪用品以及安全生产所需的标识标牌等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
2.2 采购货物内容包括以下物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1)活动栏杆(铁马)、临时售票厅、乘客意见箱、A3立柱、防洪挡板等;
(2)安全警示类标识标牌等。
详细的招标范围及采购货物内容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交货地点: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各站点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轨道交通车站、机场、大型公共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不锈钢制品供货业绩;
(3)应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投标人如无标识标牌的生产能力,必须取得标识标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至 2017年6月26日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