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QZB2017-039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10KV线路改造(长春市公共实训基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奢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10KV线路改造(长春市公共实训基地)工程
2.2 工程概况:拆除导线4359米,拆除水泥杆13基,新立12米水泥杆30基,架设YJLV22-8.7/15KV-3*70MM2导线20米,架设JKLYGJ-10KV-240MM2导线5169米,安装一进四出环网柜1台。(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公共实训基地
2.5 投 资 额:70.1835万元
2.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7月21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8月19日 ;
计 划 工期 :3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执行标准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 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