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镇平县贾宋镇师洼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容村貌综合整治部分)已由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以镇发改【2016】130号、镇脱贫组【2017】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贾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平县贾宋镇师洼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容村貌综合整治部分)。
2.2 项目编号:镇资建[2017]GK-109。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平县贾宋镇师洼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服务中心、活动中心、卫生室、垃圾箱、文化广场、戏台、公厕、路灯购置及安装、村容村貌整治等工程。
2.4 招标范围:以各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投资预算:328.50万元。
2.8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综合服务中心、活动中心、卫生室、文化广场、戏台、公厕。
二标段:垃圾箱、路灯购置及安装、村容村貌整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
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本项目上述二个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 19 日至2017年06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整至 12 时整,下午15 时整至 18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