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1706-004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分区规划(2017-2030)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2016年或2015年财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税务部门审核的完整财务报告为准);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 2017年 2 月- 4 月(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本单位从业人员缴纳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提供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2、 具有供应能力的国内注册供应商。
3、 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19日 至 2017年07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