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厢式货车1辆(2吨左右);洒水车1辆(带雾炮功能、3吨左右)、清扫车1辆(带除雪功能)、高空车1辆、轻卡1辆(2吨左右)、救生船2艘(玻璃钢材质、带马达)。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1.5交货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2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3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4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采购业绩(业绩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2.9投标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11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