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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延寿县道路铺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2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0109G170051.招标条件本2017年延寿县道路铺装改造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延发改字【2017】7号文件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

 项目编号:SG0109G17005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延寿县道路铺装改造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延发改字【2017】7号文件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寿县城镇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延寿县道路铺装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资金来源:财政债券资金;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88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太和胡同、潭家胡同等铺装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建华、宝华、华安胡同等铺装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东城北街、安庆胡同铺装改造工程;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上一年度2016年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参加本次投标前5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3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项工程业绩(工程指:中标金额200万元以上业绩),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政府门户所属官网(包括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网页公示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以上四项缺一不可;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2016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5社保要求: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为项目管理机构所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身份证、投标企业需提供社保网上查询用户名及密码,以备查询。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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