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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设施外力影响迁改工程(代建)施工服务项目(二次比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阿拉山口市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设施外力影响迁改工程(代建)施工服务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
阿拉山口市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设施外力影响迁改工程(代建)施工服务项目(二次比选)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阿拉山口市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设施外力影响迁改工程(代建)施工服务项目(二次比选)(比选代理编号:0724-1700x25N1716)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委托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5.13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实际委托为准。
2.2 计划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
2.3比选范围:阿拉山口市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影响通信设施安全,本次对建设范围内干线、本地城域网光缆线路及相关通信设施进行管道、通信线缆建设,让出施工区域。
2.3 施工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市。
2.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85。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率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按照否决参选处理。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资格条件:
3.1.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1.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参选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同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度以来的最新一期的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项目团队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工程师证书》;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同时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半年的社保记录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请参选人于2017年 6 月22日至2017年6月 29日,每日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1条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参选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 10 时30分 (北京时间)。
6.2 参选文件递交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4 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7.
除上述媒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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