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龙州县水口口岸供水工程(Ⅱ标段)已由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龙州县水口镇水口口岸供水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龙发改发【2015】1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CJFG2017076G
项目名称:龙州县水口口岸供水工程(Ⅱ标段)
建设地点:龙州县水口镇
建设规模:从新建自来水厂沿沿边公路一侧埋设的De400供水主管至口岸大道,总长为:3908米;从口岸开始沿口岸大道一侧埋设De315~De400的配水管道长1786m。从口岸大道沿沿边公路埋设De225配水管至水口桥对岸,长约873m,从沿边公路沿秀园路埋设De225配水管至水管至口岸大道,长约443m。规划建设用地沿路预留De400~110支管。
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0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单项合同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0时0分 至2017年06月23日23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