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白县大地景观第十一标段已经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太发改发[2016]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太白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244国道潘太公路K40+000-K42+085段。
2.2建设内容:包含护坡、花海、照明、景亭节点、风车的施工。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为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经理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