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单位各电站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注册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2017年7月15日---2017年8月30日完工
设备到货时间:2017年7月30日运抵施工现场。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范围 |
标书价格(元) |
01 |
SPICXJ-BBDK-(2017)第01号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新能源场站工业防火墙部署及二次防护项目 |
68台工业防火墙,68台工业防火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技术联络、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34座新能源场站的技术服务,按照新疆电网对场站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中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和操作系统、应用系统方面的相关要求,提供技术服务。 |
10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五百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及以上(国家级)资质,或地方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电力行业具有3个二次安全防护实施业绩案例(验收完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签字页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工业防火墙设备需同时具有:
(1)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防火墙工业一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工控控制系统安全技术测评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或所颁发的授权经营代理证明。
2.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必须在新疆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含代理商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构的详细资料(包括拥有技术/维修工程师的人员名单及其职称)以及该机构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和投标人与该机构的委托协议合同。
(三)分包、外购
1、本合同主要设备不得分包,也不得委托外协合作厂家生产。一经发现,招标人可立即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除无条件退还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拟购的项目、设备供应商的名称、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发售时间
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