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电厂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70/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70
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本次采购的灯具用于华能南通电厂亚临界燃煤机组(4X350MW)、汽机房的生产车间的照明。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汽机房的生产车间的照明用980套灯具。包括其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及运输、指导安装、负责调试等。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以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4同一标段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中标公示截止日前2个月内,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若中标人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上述第2.2.1条对制造商的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投标(如制造商及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不接收代理商报名;如有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时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代理商报名)。
2.2.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2.4 投标人须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6月21日9:00起至2017年6月25日17:00止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