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沧州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重整装置搬迁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沧州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重整装置搬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6]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沧州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重整装置搬迁改造工程利旧阀门检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及类别:沧州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重整装置搬迁改造工程利旧阀门检修施工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北郊
2.3建设规模:采用逆流床技术,搬迁利旧石家庄炼化分公司35万吨/年半再生固定床重整装置主要设备,异地改造为40万吨/年逆流床连续重整装置,装置主要包括预加氢、重整反应、催化剂再生、C4/C5分离、C6分离等单元。苯抽提单元依托利旧现有8万吨/年苯抽提装置。在充分依托现有设施基础上,配套新建配电、机柜间、电信、控制仪表、消防以及其他公用工程改造等。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950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 7 月 20 日至2017年 9月 30 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工期72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沧州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重整装置搬迁改造工程利旧阀门检修,需修理阀门数量约为1284台,具体规格及数量以招标人专业部门委托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阀门制造、修理的能力和业绩。
3.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自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阀门修理业绩。
3.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6自2014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较大及以上级别工程(产品)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较大维稳事件。
3.7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领取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天08:30至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