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23-1770N2104703
1、招标条件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电机总装实验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备(2014)375号及潭发改备(2016)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电机总装实验厂房建设项目-研发楼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 4500 万元,本次建筑总面积约9500平方米,厂房结构为:框架结构,共5层,本次投资额约2700万元。
2.4招标范围: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电机总装实验厂房建设项目-研发楼项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5 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2.6 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17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1个标段;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3)在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违法记录,或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6.1 请从 2017年 06月 21日8时00分~2017年06月30日17时00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